商標專用權的5大保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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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的5大保護方法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具體可以分為如下5種保護方法:

(1)行政途徑----向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

商標注冊人及其代理人通過向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后,發現侵權嫌疑商品即將進出境的,可以向該批商品進出境地的海關申請采取保護措施。

上述即為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方法,這些方法有利于保護被侵權人的利益,制止侵權行為,維護商標專用權。

(2)行政途徑 -----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請求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商標注冊人的身份。請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請求時,負有舉證責任。

(3)司法途徑 ----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可自行起訴,也可以委托國內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代理人起訴;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像百奇知識產權這樣國家認可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國家指定的代理組織名單可在本網站查詢),或者按其所屬國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4)行政途徑 ----協商解決。

商標注冊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就相關的商標事宜協商解決。

(5)行政途徑-----向公安機關舉報。

對有證據顯示侵權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的,將已經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線索向管轄地的公安機關舉報。對公安部門偵查終結,檢察院已經受理并提起公訴的案件,可同時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