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是否可以注冊商標?

根據2016年上半年商標局的數據統計,目前商標局受理商標達到2千萬件左右,所以對于現在的商標新申請,在商標名稱取名上已經越來越難,往往百里挑一已經是越來越現實的問題,中國常用漢字幾千個,對于一些比較好的含義的,如帶有順,吉,麗,安,優等名稱都存在大量的近似。所以很多的人直接放棄漢字,選擇通過數字來申請注冊商標。那數字是否可以注冊商標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什么標志不得做為商標使用。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下列標志不得做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數字做為一種標志,如果屬于上述法條規定,則是可以做為商標名稱進行申請注冊的。
但數字商標在申請的時候需要注意如下問題:
1、不能過于簡單,比如就是單純的一個或兩個數字,這樣是沒有顯著特征的,所以很難注冊下來,建議您注冊時將數字做個變體,類似于圖形性質的,這樣成功的幾率會很高,或者賦予數字具有特殊含義,類似于12580(一按我幫您)這種。
2、由具有政治意義的數字構成的不能夠申請注冊。如七.七;九一八;9.11等。
關于瀘州老窖 1573,相信大家對這個產品品牌并不陌生,瀘州老窖公司用的就是用數字“1573”來申請注冊商標,在第33類(白酒)類別上申請了第11096478號商標。
該商標目前是已注冊狀態,但在實際申請過程中,經過了駁回復審,一審判決,高院最終裁決等層層審理和上訴后瀘州老窖公司才最終拿下該商標。
下面將該案例進行分析,也給將來需要注冊數字商標的用戶一個借鑒與參考。
1、駁回及駁回復審環節:
商標局以“申請商標用于指定商品上直接描述了商品的生產年代等特點,并不具有顯著性”,駁回了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瀘州老窖公司申請駁回復審,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由簡單數字‘1573’構成,將該標識用在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上,消費者易將其作為指定商標的年份等特點加以識別,難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而瀘州老窖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取得顯著性,對瀘州老窖公司的復審請求未予支持。
2、一審上訴:瀘州老窖公司提供了大量的使用宣傳證據,證明該商標已經被廣泛使用,使得消費者可以將該產品與1573聯系起來,便于識別,并且取得顯著特征,但一審法院仍舊裁定未構成顯著性,不能申請注冊。
3、高院上訴:瀘州老窖公司仍舊不服一審判決,向高院提起上訴,在上訴過程中除了提供大量使用證據外,并且提出一個重要點,即1573是經過藝術設計的字體,做為一個標志使用,并不表示一個真正的年份。并且消費者對于該商標可以區分白酒商品的不同提供者的功能。最終高院支持該決定,撤銷商評委與一審的判決。
經過長達4年左右的時間,最終瀘州老窖拿下了該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