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來俏”美國商標在中國被侵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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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來俏”美國商標在中國被侵權案件

根據中國商標法規定,中國商標注冊采用的是商標注冊在先的原則,即誰先注冊該商標,則商標專有權則歸誰,這點和美國的使用在先原則有很大的區分性。

所以很多國際的商標,尤其是國際大品牌,在未注冊中國商標時,就很容易被他人進行搶注。

 

一、案件分析

“花來俏”是一個美國知名的本土化妝品品牌,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在美國即歐美大量國家進行銷售,主要銷售產品包括有,面膜,香水,眼霜,面霜等,

2010年,當花來俏準備進軍中國市場的時候,對該商標進行了在第3類化妝品類別的注冊,可在實質審查中,該商標被存在相同商標而被駁回,原因是早已有中國自然人邱見豪在中國進行了該商標的注冊,并且其注冊的商標標識和商品類別都與花來俏的商標完全一致,并且據花來俏公司查明,該商標持有人并未使用該商標,所以惡意搶注的動機已經非常的明顯。

“花來俏”公司立即委托了中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對該商標進行了商標駁回復審,并向商評委提交了暫緩駁回復審審查,同時對邱見豪的“花來俏”商標進行撤銷其三年不使用,中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在受理后,下發需提供三年使用證據的通知書給到自然人“邱見豪”的身份證所在地,邱見豪對本案進行了使用證據的提供,并提供了許可給家平化妝品公司使用的許可合同,商標局判定該使用證據有效,商標不予撤銷。

“花來俏”公司不服,通過商評委再次提起撤銷復審,并又向商評委提供了大量的證據,包括:證明該商標在美國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的證據,該商標獨特創意,獨特設計的含義,并且在美國已經核準注冊的證書和美術作品版權登記證書,并且還提供了邱見豪和家平化妝品公司旗下原來都存在搶注美國大量知名商標的行為,而且家平化妝品公司實際是一個空殼公司,其提供的使用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商標是被正常使用的。

經過商評委的再次審核,最終裁定,邱見豪搶注意圖明顯,此等行為不符合商業行為標準和誠信原則,并且涉及在提供使用證據使用假證據,而最終撤銷掉該“花來俏”商標。

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終于美國花來俏公司在化妝品類別注冊成功該“花來俏”商標,獲得了其商標的專用權。

 

二、法務建議

目前隨著知識產權日益被大家所重視,伴隨著的是大量的傍名牌,攀親戚的商標被搶注,很多企業在創業之初,對于知識產權,本身產品品牌和未來規劃的不清晰,對品牌的保護力度很小,就給那些投機倒把之士有了可乘之機,之后再想注冊的時候才發現已經被他人注冊。所以小盾知識產權法務顧問在此再次奉勸各位企業主們,不要只看眼前利益,貪圖一時的便宜,為了節約成本,對知識產權不重視的結果將會是無休止的案件訴訟和花費更大的精力和財力。知識產權雖然是無形的資產,但真正被商標侵權和在商標侵權維權過程中所花費的有形資產一點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