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有限跨類保護性質

多數申請人認為跨類保護就是全類保護,只要商標相同近似,不管商品、服務差別多大馳名商標均可以保護,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小盾知識產權詳解馳名商標的有限跨類保護性質。
一、什么是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標。所謂相關公眾,是購買、使用該商標所標識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消費者,或者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大的受眾。
二、馳名商標的認定
商標馳名與否取決于商標權人對于商標的經營與維護,是一個動態的變化的事實狀態。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是在個案中為保護馳名商標權利的需要而進行的法律要件事實的認定,屬于認定事實的范疇,不構成單獨的訴訟請求,因而對于馳名商標的認定僅在裁判理由中予以表述,無需在判決主文中確認。雖然是事實認定,已被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也不可以作為證據直接使用,而需再行認定。因為其他已被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是穩定的,而馳名商標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對已被認定的馳名商標當事人不提出異議,則人民法院無需再行認定,反之則需重新認定。
三、馳名商標如何進行跨類保護
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說,馳名商標打破了“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類別這一商標注冊使用的天然隔閡,是隔山打牛,擴大保護范圍的“神器”。
但跨類保護既不能過寬實行全類保護,也不能過窄對可能造成損害的不予保護,應該以適度保護為原則,合理確定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
馳名程度越高的商標,其跨類保護的范圍越大。
四、馳名商標跨類保護的有限性
馳名商標并不是無所不能,可以任何跨類都可以進行保護的,有其自有的限制性,那到底馳名商標有限在哪里呢?
1,在先限制
實踐中所主張受到侵害的馳名商標必須在異議商標申請前或者被控侵權標識使用之前就已經達到了“馳名”的程度,這是由馳名商標跨類保護的基本屬性所決定的,即對在先權利的保護。
2,動態保護限制
馳名商標不是可以躺在上面的“功勞簿”,如果不好好經營馳名商標,即便在異議商標申請前或者被控侵權標識使用之前達到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在提起異議申請或者起訴的時候本身沒有達到馳名的程度,甚至說已經被淡化。此時無論是商評委還是法院,在考量是否給予該商標跨類保護的時候必然會嚴格進行審查,并且必然會對于是否給相關公眾造成混淆和誤認進行判斷。馳名商標的判斷屬于“個案判斷”。商標是否馳名在實踐中一般考慮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的商品服務的市場份額、銷售區域、利稅;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該商標的市場聲譽等因素。在“YKK”商標案例中,YKK株式會社就向法院提供了大量證據來作證其馳名,包括在先法院的判決書、審計報告、銷售發票、宣傳方面等等。
3,跨類保護限制
馳名商標注冊的類別必須與異議商標申請注冊的類別或者被控侵權標識所使用在商品服務類別有所關聯,如果馳名商標試圖所跨的類別上他人已經在先注冊相同的商標,此時馳名商標是否可以跨類禁止他人使用呢?筆者認為不可,因為商標注冊制度本身需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在他人注冊在先,馳名商標馳名在后的情況下,跨類禁止他人使用顯然于法無據,也違背了商標制度的本質。
4,合理使用限制
你以為“馳名商標”四個字想用就用嗎?《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違反前述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這說明,將“馳名商標”字樣視為榮譽稱號并突出使用,用以宣傳企業或推銷企業經營的商品或服務,則可能就違反了上述規定。但如果僅僅在經營活動中對自己企業商標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情況進行事實性的表述,那么則屬于合理使用的范疇。
5,被動認定限制
商標的馳名在法院層面不是主動“判”出來的,權利人不明確主張的話,法院不會主動審查,且法院對于商標馳名的認定僅作為案件事實和判決理由,不寫入判決主文。此外,如果是以調解方式審結的,在調解書中對商標馳名的事實也將不予認定。同樣的,商評委也只會在決定書中作出馳名商標的事實認定。而如果所主張馳名的商標與異議商標或被控侵權標識所在商品服務類別是相同或近似的話,則法院和商評委根本不會考慮判斷商標是否馳名的問題,只有不得不涉及跨類保護的時候,才會對是否馳名進行認定。
馳名商標制度的設立及沿用至今,本質上是為了保護市場經營者對于品牌持續的投入,鼓勵市場經營者創造有價值的大品牌,增強競爭力,最終還是為了維持市場競爭的秩序和相關公眾的信賴利益。但是也應該看到,多機構有權認定馳名商標的情況下,對于馳名商標認定的尺度把握還應當進一步的統一,而對于濫用馳名商標“跨類保護”的權利人,也不妨多潑潑冷水,讓他們的“手”別伸得太長。否則占了別人的路,別人就無路可走了。
所以,馳名商標跨類保護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尤其是第二三條。
1、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
2、誤導公眾;
3、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