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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企業擁有的注冊商標如果商標的期限超過有效期,根據商標法規定如果在6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申請則注銷其注冊商標,這里小盾知識產權(www.ezeql.com)顧問提醒商標一定要選擇靠譜的機構,否則在寬展期間未收到通告則平白喪失企業的商標使用權。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一些商標權利人不重視商標專用期限,未及時辦理商標續展申請以至于商標過期被注銷,后續只能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若在辦理期間有他人借機搶注,獲取了在先權利,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導致注冊商標被駁回,將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權利拱手相讓。若原商標權利人繼續使用,則屬商標侵權。
某位紡織品行業客戶在2001年申請了一個第24類大類的布料,床單,桌布類的商標。并在2002年成功獲得該商標。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客戶在接到寬展通知后,并未放在心上,以為耽誤點時間問題不大。在經過續展期和寬展期之后,這個客戶申請的第24類商標因有效期屆滿而被注銷無效了。而在該商標被注銷無效后,有另外的一名商家借機搶注,也申請了一個第24類大類的布料,床單,桌布類的商標并成功注冊了。致使該客戶喪失了其原有商標所有權。這個客戶不得不經過很多麻煩和損失修改品牌名和重新注冊新商標。真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在這個案例中,商標權利人應該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商標,保持注冊商標的有效性,更有利于防止不法競爭人的不公平搶注行為。
商標權到期不續展導致商標失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原因更多在于企業決策者缺乏必要的商標保護意識,沒有意識到商標續展的重要性。商標作為企業最重要的知識產權,代表了企業的無形資產,同時也承載著企業幾代人的心血和汗水,其價值是難以估量的。
然而在我國,有些企業仍然存在著重新注冊的幻想,不愿主動申請續展注冊商標。但他們不知道的是,近幾年我國申請注冊的商標數量急速攀升,新商標撞車的可能性極大。而且,商標注冊手續繁復,從提出申請到商標核準需耗費18個月的時間,對企業而言既需相當耐心,又要蒙受一定風險,實非明智之舉。
所以,綜上所述:注冊商標的續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它不僅可以維護商標權人的利益,更提高促進了自身商標的良好聲譽,在消費者選購商品和接受服務提供強大的指引功能,更有力的推動企業的發展!
附辦理商標續展應提供的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 護照等)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復印件;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注冊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