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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商標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答辯是指商標異議案的被異議人在法定期限內對異議理由以書面形式進行辯駁的法律行為。
2.為什么商標會被異議,需要做商標異議答辯?
當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后的3個月異議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該申請注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被刊發注冊公告的,該注
冊公告無效(注:為了按時出版“商標公告書”,《商標注冊公告》往往會在異議期限滿前幾天排好印刷版,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限截止的前幾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郵寄所
需的途中時間,就會出現既被提異議又被“注冊公告”的情況)。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則取決于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
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3.異議答辯最終裁定結果有哪些?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但是如果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議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異復審,商標申請注冊轉入申請商標異議定審階段。
4.異議答辯的期限多久?
《商標法》規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之日起30日內必須將答辯材料交寄商標局。無論被異議人未答辯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的,商標局都將依法進行裁定。
5.關于補充證據材料的聲明和提交時限?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需要在提出異議答辯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答辯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異議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6.為什么要做異議答辯?
(1)異議答辯時向商標局反駁對方觀點的唯一途徑。
(2)如果不答辯將增加對方異議的成功機率,答辯則將增加我方的成功機率。
(3)維護我方的商標權益,爭取商標專有權,維護企業形象和品牌聲譽。
(4)完善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
7.異議答辯的流程?
(1)小盾律師撰寫答辯理由;
(2)客戶在小盾律師指導下收集提供證據材料
(3)提交異議答辯申請書
(4)提交代理委托書
(5)提交答辯材料和被異議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6) 商標局進行審理
(7)商標局下發裁定書
8.異議答辯大概時長多久?
異議答辯整個流程大概需要1年半至2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