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認定常見的問題和解答

很多客戶經常咨詢小盾知識產權關于高新企業認定如何申請,需要符合哪些條件,今天就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認定常見的問題和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果還有什么問題,也可以隨時聯系右邊的QQ在線法務顧問聯系!
一、高新企業認定條件相關的問答
1. 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需符合什么條件?
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 事業單位能否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于行業領域是否有要求?
答:只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的單位均可以申請認定,包括事業單位。對于行業領域沒有要求。
3. 建筑行業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屬于哪個技術領域?
答:無論從事何種行業的企業,只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要求即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看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中的哪一項,請根據自己企業情況查找。
4. 企業對知識產權擁有5年以上獨占許可權,是否可以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答:不可以。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取消了“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
5. 2015年(含)以前已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16年(含)以后需要重新認定的,之前獲得認定時已使用的知識產權是否還能繼續使用?
答: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如果企業之前獲得認定時使用的是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按照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不能繼續使用。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無使用次數限制。
6. 如果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未成功,下一次申請時,使用過的Ⅱ類知識產權還能繼續使用嗎?
答:可以。
7. 知識產權在第二次使用時,評分分值是否會與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
答:知識產權的評分只會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規定的5項相關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不會因使用次數受到影響。
8. 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其知識產權有效期發生變化,是否還算有效專利?
答: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應保證所使用的知識產權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知識產權提前失效了,則不再屬于有效專利。
9. 企業同期總收入中是否包含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專項資金收入?
答: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業同期總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范疇計算,不征稅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及財稅[2008]151號文和財稅[2011]70號文規定,由主管稅務機關最終確定。如果政府專項資金收入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并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則可不列入企業同期總收入,反之則需列入。
10.“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這個183天是自然日,還是工作日?
答:自然日。
11. 如果企業月初科技人員數為20人,月末時為22人,其中2名是新進人員,那么在統計月平均人數時,是不是能把這新來的2名算進去?
答:首先應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對“科技人員”的定義判斷2名新進人員是否符合統計要求,如果符合,則可以計入當月平均人數,反之則不可計入。
12. 臨時聘用人員包含勞務派遣人員嗎?
答:不包含。
13. 失敗的研發活動是否可以進行歸集?
答:只要是研發活動,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進行歸集。
14. 企業2014年研發費用資本化支出形成無形資產,在2016年申請高企認定時,能否計算入2013-2015年的研發費用投入?
答:研發費用資本化支出形成無形資產,可以根據會計準則制度按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計入研發費用。
15. 視同銷售能否算做企業的銷售收入?
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等文件的規定進行確認。
16. 技術訣竅是否能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依據?
答:不可以。
17.“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具體是指什么?
答:是指提供公共服務的平臺,例如:眾創空間,檢驗檢測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
18.“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中的研究開發機構是否專指是高校?企業是否可以成為產學研合作的對象?
答:研究開發機構不專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和企業等。
19. 多個成果轉化成一個產品或服務,能否算做多次轉化?
答:幾個成果轉化的就計算轉化幾次,但同一成果轉化不同產品或服務只能計算一次。
20. 剛剛注冊成立滿一年的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性指標得分如何計算?
答:按0分計算。
21. 企業近三年凈資產和銷售收入為負值,如何計算企業成長性指標?
答:負值按0計算。
22. 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業是否都可以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答:都可以。
二、高新企業認定附件材料
2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中的“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具體包括哪些材料?
答:“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是指知識產權證書后面的專利說明頁。
24.“研發活動說明材料”是指什么?
答:研發活動是評判高企的重要指標,需要企業提供做了哪些研發活動的說明,如項目立項證書,成果驗收報告,查新報告,專利等研發活動的輔助證明材料。
25.“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要求的驗收或結題報告,是必須的嗎?
答:是必須的。
26. 企業提交的材料中,科技人員名單是否按照申請認定時上一年底的人數提供?
答:科技人員名單應按照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定義,并且已計入科技人員總數的人員提供,包括申請認定前一年內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三、高新企業認定享受稅收優惠
27.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還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享受稅收優惠嗎?
答:為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稅務總局2015年下發了《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明確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一律實行備案管理方式。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不需經過稅務機關審批,按照要求備案即可享受稅收優惠。
四、高新企業認定監督管理
28.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資格有效期內還需報送資料嗎?
答:為強化認定后續管理,此次修訂新增了企業在獲得資格后每年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義務,即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29.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重新認定嗎?
答:為解決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重復認定的問題,認定辦法明確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認定辦法重新認定。
30. 哪些情況將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答: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31. 企業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稅務機關從何時開始追繳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答: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32. 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企業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將如何處理?
答:根據認定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稅務機關在接到認定機構通知后,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33.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續?
答: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3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34. 如何對虛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公示進行舉報?
答: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地方認定機構“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并處理有關舉報”。地方認定機構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和稅務部門組成,各組成單位的門戶網站均設有獨立的舉報信息或電話,對虛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可聯系地方認定機構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