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廣告宣傳中應注意的知識產權問題!!!

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對于很多企業來說,“酒香也怕巷子深”,要想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就需要進行廣告宣傳,每個企業的生存,發展,壯大,廣告是必不可少的。好的廣告有助于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樹立企業形象,從長遠來看,可以為企業帶來很大的收益。但是由于知識產權的無形性特征以及在我國對知識產權宣傳普及的力度不夠,民眾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接受程度還比較低,廣告主及相關從業人員對在廣告中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認識還不夠,致使廣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越來越多,需要引起重視。
在廣告中常見的侵犯知識產權問題
1、圖片侵權,許多企業是委托廣告公司制作廣告,而廣告公司經常會從網絡上下載一些圖片作為廣告內容的一部分,這就是典型的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圖片的行為,構成侵權。所以企業在委托廣告公司制作廣告時,需要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才能免于自己惹上侵權訴訟官司。
2、直接使用或者簡單變更他人的廣告詞。好的廣告詞是每個企業都想要的,對公司的企業形象的樹立和推廣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有些企業將其他企業的知名廣告詞直接使用或簡單變更后當作自己的廣告詞使用,極有可能構成著作權的侵權。
3、未經他人許可使用他人的影視,音樂作品,美術作品等。 目前比較常見的對影視作品進行剪輯,后期配音而達到宣傳或服務的目的,或者使用他人的音樂作為配樂,但實際上未在著作權人的許可下,這都將涉及到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為。
4、在廣告宣傳中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將自己的注冊商標進行變形和更改,造成和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視覺效果,這種行為極易被權利人起訴要求承擔侵權責任。
5、只是提交了專利申請,尚未獲得授權的,即在廣告中宣稱獲得專利權;或者專利已經無效,仍利用專利做廣告,不全面標注專利的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對于如上問題,小盾知識產權公司為需要進行廣告宣傳企業提出幾點解決建議:
一、對廣告公司進行嚴格審查,一般規模比較大,信譽比較好的廣告公司對于圖片侵權等問題還是比較重視的。而且對于廣告內容在審查過程中,可要求廣告公司說明來源。
二、正確使用,如實宣傳。企業應當立足于自身,對于產品或服務進行如實的宣傳,當然,適度的吹捧和表現方式上的一些夸張,對于每個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對于消費者進行誤導和欺詐的宣傳。
在現代社會,知識產權是核心競爭力。企業在制作、發布廣告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企業需要謹慎把握,謹防出現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從而真正實現廣告“廣而告之”的效用,促進企業的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