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詞能注冊商標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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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詞能注冊商標成功嗎

通用詞能注冊商標成功嗎,經常有有客戶咨詢小盾知識產權,通用名稱是指在某一范圍內約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種類商品的名稱,在本類商品或服務范圍內,由于其缺乏顯著性,而不能做為商標標志進行注冊。

有些通用詞也能注冊成功,但在其他類別內一般可以注冊,如蘋果商標,在水果相關類別不能注冊,但在電腦手機上卻能夠被商標注冊成功。

一、什么是商標?

商標俗稱牌子,是用于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社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

商標是產品與包裝裝潢畫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設計精美,寓意深刻,新穎別致,個性突出的商標,能很好的裝飾產品和美化包裝,使得消費者樂于購買。

但不是所有的標志都能稱之為商標并被授予商標專有權。

二、商標顯著特征的審查

根據商標法的第11條,下列標志不得做為商標注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三、為什么通用詞不能在本范圍商品或服務上進行商標注冊

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商標的可識別性。因為將本條所列標志作為商標注冊,缺乏顯著性,無法將不同生產經營者的商品和服務區別開來。如“茶壺”是一種茶具的通用名稱,用它作商標,缺乏顯著性,消費者無法通過這一商標分辨“茶壺”是由哪一家企業生產的。此外,如果允許用本條所列標志注冊商標,獨占使用,對其他生產同類商品的生產經營者是不公平的,如蘋果商標用于水果類別,純棉商標用于服裝行業等。

四、缺乏顯著特征的還包括哪些

(一)過于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

(二)過于復雜的文字、圖形、數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組合;

(三)一個或者兩個普通表現形式的字母;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數字指定使用于習慣以數字做型號或貨號的商品上;

但非普通表現形式或者與其他要素組合而整體具有顯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數字做型號或者貨號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裝、容器或者裝飾性圖案;

(六)單一顏色;

(七)非獨創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務特點的短語或者句子;

但獨創且非流行或者與其他要素組合而整體具有顯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業或者相關行業常用的貿易場所名稱;

(九)本行業或者相關行業通用的商貿用語或者標志;

(十)企業的組織形式、本行業名稱或者簡稱。 

五、如何才能使得商標具有顯著性

1、商標的顯著特征,是指商標應當具備的足以使相關公眾區分商品來源的特征。應當綜合考慮商標的標志本身(含義,呼叫和外觀構成),我們在觀察一個標志是否具備顯著特征時應當站在其相關公眾或此領域的消費者的角度。

2、對商標構成要素的精心設計,使得商標具有顯著性。

3、通過公眾使用認同,使得商標具有顯著性,如兩面針 牙膏,蒙牛 牛奶。

六、通用詞商標被撤銷的案例分析

提到優盤,相信大家耳熟能詳,都已經能夠自然的聯想到了屬于我們的移動存儲產品。

但實際上,優盤在早期實際是一個已注冊商標,后由于使用不當,成為了一個通用名稱,導致被他人提出撤銷申請。

現在我們來縷一下為什么優盤會被當作通用名稱而撤銷?

1、事件經過:

深圳朗科公司于2001年注冊了“優盤”商標,使用在移動存儲產品上。2002年10月,北京華旗資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注冊不當請求國家工商局商評委撤銷該商標。2004年10月,商評委做出《關于撤銷第1509704號“優盤”商標爭議裁定書》。朗科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訴,最終商評委裁定被維持,“優盤”商標做為通用名稱,不再具有顯著性,屬于公用資源而被撤銷。

2、U盤商標被做為通用名稱撤銷的原因:

(一)商標中含有原有商品通用名稱。

“優盤”中的“盤” 恰恰就是“優盤”商標所指定的商品——計算機存儲器的通用名稱,例如:硬盤、軟盤、磁盤、光盤等等,朗科公司在盤字前加個優字,使得優盤二字具有一定的顯著性,但是顯著性不高,同時優盤還含有商品名稱的含義,這種含義一旦被放大,就可能成為商品通用名稱。可以說,商標撤銷的隱患在注冊的時候就已經埋下了。

(二)朗科公司確實把商標當成商品名稱使用。

朗科公司實際上是把商品名稱注冊為商標,又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來使用,就是想攀附商品通用名稱,增加商標與商品的聯系,容易使相關公眾中留下深刻的印象,達到容易宣傳、推廣的目的,從中獲益。只不過朗科公司沒有意識到,相關公眾的印象越深刻,商標變成商品通用名稱的風險就越大。

(三)沒有及時阻止其他同類商品經營者使用優盤這個商品名稱,以至于變成了通用名稱。

同類商品經營者都在用優盤來指代這個商品時,就變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稱。如果朗科在其他經營者剛開始用優盤來指代商品時及時進行阻止,還可以阻止變成通用名稱,但是動作太晚了,以至于已經變成了通用名稱,無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