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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用于區分其他商品而使用的一種標記,簡單來講,就是商品的牌子,這種標記可以由文字,圖形,英文或數字構成,或它們組合而成。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注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中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標志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商標本身是有經濟、信譽、產權、藝術等多重價值,是產品通向市場的"通行證"。有不少企業家辛辛苦苦地創立自己的品牌,有了名氣,有了市場,但由于當初忽視了商標的重要性,沒有先去申請注冊商標。導致商標被別人搶注之后,又花血本去購買回來……
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危害性有哪些呢?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最致命的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一定商品或服務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
比如A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這種鍋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注冊,于是其他一些廠家覺得這種鍋很好銷,還能賣個好價錢,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飯鍋上打上"藍天"商標出售,其結果是魚目混珠,A企業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要求A企業退還或賠償經濟損失。這種情況出乎A企業的意料,請求商標主管機關維權。但因該商標不是注冊商標,A企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
商標不注冊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相當深刻的。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注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注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有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注冊,那么,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該申請人。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產生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也就是說,使用未注冊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的或類似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極高,可達70%。換句話說,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只要是侵權,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會受到處罰,就要賠償經濟損失,就會影響到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由于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由于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
在激烈的商戰中,企業不僅需要通過自身過硬的產品和良好的服務在市場上站穩腳跟,還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企業的知識權。而使用未注冊商標,不僅會讓自己的企業遭受經濟、名譽的損害,同時可能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會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未來的發展,使用的商標應當合法注冊,在保障自己權益的同時,也使別人的權益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