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對無主閑置商標的處理措施和商標申請人如何防止商標被撤銷

由于企業經營不善或對商標管理的疏忽等種種原因,造成有的商標成為無主商標,或成為閑置商標,而面臨被任何人撤銷的風險,那目前商標局對于這種商標有何種處理措施,商標申請人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標不被撤銷呢?就讓小盾知識產權來給大家科普一下:
一、無主商標或閑置商標,商標局有如下處理措施:
1、全面清理無主商標
目前對于積壓在商標局或者商標代理機構無人認領的商標注冊證,需要上繳到所在地工商局商標管理部門,由商標管理部門對照商標登記信息查找這些注冊證的所有人或者繼受人,督促商標所有人或者繼受人來認領商標。
2、對于全面清理的無主商標,所在工商局將調查資料上報商標局,商標局將統一發布認領公告,認領公告刊登二次或延長公告期(公告期一個月)。
3、對于公告后仍然無人繼受的商標,將其商標權利收歸國家繼受,并組織拍賣,讓這些商標資源為有需要的企業所用。
4、對于積壓三年以上無人認領的商標,商標代理機構需要統一上繳至商標局,由商標局或第三方機構以滿三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
5、對于撤銷掉的商標,由商標局或者商標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將其統一放入專門建立的商標備選庫,為所有符合申請條件的個人或企業,組織提供商標資源。
二、申請人如何保護自己的商標不被撤銷
商標申請歷經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長,在目前商標資源越來越少的情況下,對于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申請人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商標資源,不至于商標被無端撤銷,那企業如何才能預防商標被撤銷的風險呢:
1、商標注冊地址應為可接收信件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目前連商標局也有權提出撤三申請。
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后,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將向申請人發出撤銷申請受理通知書,向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
商標局下發通知書的地址即為申請人的注冊地址,所以申請人的注冊地址如有變更的則需要及時向商標局辦理地址變更手續,否則無法收到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書而導致無法提供使用證據,最終商標將會被無端撤銷。
2、保存商標任何使用的證據,商標被撤三時主動提供使用證據
在收到商標局下發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后,根據商標局制定的時間三年內的使用證據,及時專業的提供,顯得尤為重要。
當然提供的使用證據,一定要針對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書上被撤銷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來提供,否則有可能由于使用證據不符合或無針對性而導致商標被撤銷。
提供使用證據包括哪些:
A、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的具體表現方式包括:
(1)商標以任何方式直接使用在商品上。
(2)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簽或附加標牌上等。
(3)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件資料上,包括產品說明、介紹手冊、發票、銷售協議、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等。
B、服務商標使用的具體表現方式包括:
(1)直接使用于服務:包括使用于服務介紹手冊、服務場所裝飾、招貼、菜單、登記證、價目表、入住表格、掛號卡、獎券、貿易標志、匯款單據、文具、信箋及其他配套用具用品等。
(2)使用于與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包括發票、發貨單、紀念品、提供服務協議等。
C、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上的具體表現方式包括:
在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郵寄廣告等媒體或廣告方式中為實際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報刊雜志應為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發行的)。
在展覽會、展示會使用商標,包括在展覽會、展示會上提供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照片等(展覽會、展示會應為各級政府有關乍;理部門批準舉辦的)。
注:
在《商標公告》、法律文書、注冊信息公布、新聞媒體報道中有關商標的使用不視為商業活動中的使用。
商標的變更、轉讓和續展注冊以及其他不具有商業意義上的使用都不能視為實際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3、對商標狀態實時監控,或者是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監控,則可以及時了解商標的狀態,避免錯過提交使用證據的期限而導致商標被撤銷。
4、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商標注冊成功后,如申請人本身未使用該商標,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并在商標局辦理商標許可備案手續,被許可方使用的證據也將做為撤三中的使用證據,而防止該商標被撤銷。
商標許可分為如下三種方式:
(1)商標獨占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其商標專用權范圍內,僅將該商標許可—個被許可人使用,自己也放棄商標使用權的商標使用許可。
(2)商標排他許可: 是指商標注冊人與被許可人簽訂排他使用許可合同,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3)商標普通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
5、商標轉讓
商標注冊成功后,申請人如本身未使用該商標的,可盡快辦理轉讓手續,將商標出售給需要的第三方,而轉換商標的無形價值為有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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