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初審公告后是否表示已經注冊成功了?

商標初審公告后是否表示已經注冊成功了?答案是不是,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于核準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注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準注冊。
商標注冊的過程是漫長且繁瑣,因而很多企業都選擇尋找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注冊,對商標注冊和使用過程中的重要時間節點并不是很清楚。
是在初步審定公告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經過三個月異議期,無異議或經過異議裁定程序,異議不能成立時,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對申請的商標予以注冊時發布的公告。該公告的目的是曉諭公眾該商標已經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任何人不得侵犯。
注冊商標公告是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憑證。
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于核準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的專用權,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局刊登注冊公告,該才予以核準注冊。
經初步審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均可商標異議。
商標公告后就算是注冊成功了嗎
那么初審公告與商標注冊公告相同嗎?
商標初審公告:是在商標局實質審查后,初步核準商標注冊時進行的公告,公告后還有三個月的異議期,此時商標并沒有完全注冊成功,因為只有通過三個月異議公告無人提出異議,商標才注冊完成。
商標注冊公告:是在三個月異議期結束之后,無人提出異議,或是有人提出異議,但是對方的異議理由未得到商標局的支持,從而商標局通過原商標的審核,代表商標已注冊成功而進行的公告。
商標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標法》規定應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項,能使之產生法律效力;有利于對注冊在先的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將商標注冊工作置于社會監督之下,有利于保證商標注冊工作的質量;便于申請人在申請前查閱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存在與他人已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情況,以免申請遭到駁回。
商標公告后就算是注冊成功了嗎
一般商標審核流程:
3個工作日左右出受理號;
2-3個月左右商標局官網可以查詢到信息;
3-5個月左右下發紙質受理通知書;
9-12個月完成初審,進入3個月的公告期,期滿無人異議則表示通過
等待商標證書打印下發。
商標檢索是申請商標注冊的必經程序,主要是對商標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進行的檢索. 在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前,還有一項主要工作要做,就是進行商標檢索,以確定擬注冊商標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者類似商品、服務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如果確定相同或者近似,就不能將該商標提交商標局申請注冊,否則,就會遭到商標局的駁回;如果確定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方可以提出注冊申請。這樣在漫長的商標注冊流程中才能更加從容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