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符合條件的自貿區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綜合消息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提出19項措施,包括加大對港澳投資開放力度、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開展進口貿易創新等。其中明確,在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若干措施》提出,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以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構建底層知識產權資產,在知識產權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在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此項工作由人民銀行、證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據了解,2018年12月,我國知識產權證券化實現零的突破。2018年至2020年間,全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發行數量逐年增長,2020年達到12單。去年,知識產權證券化被國務院列入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進行復制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