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專利需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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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專利需注意什么?

科技創新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源泉,專利代表著一個企業的科技實力,是提升企業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核心所在,是維護企業智力成果的有力武器,那申請專利的時候,很多企業就會有疑問,這產品是新的,還不知道有沒有市場,如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申請,萬一以后沒市場了,豈不是白白浪費了嗎?

所以對于企業新產品到底是先投放市場,還是先申請專利,今天小盾知識產權就給您分析一下!

首先,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一位老科學家發明了一種產品,因為該種產品在定性之前需要反復試驗,并且需要測試是否可以適應各種惡劣環境,所以在發明的過程中老科學家拿到了幾家公司的車間內進行試驗,生產出產品投放市場,并跟蹤、收集客戶反饋信息,經過反復修改,直到生產出滿意的產品之后,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專利。專利授權之后,發現其中做過試驗的一家公司已經開始生產此類產品并推向市場,老科學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該公司隨即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是該專利方案在申請之前已經公開,喪失了新穎性。該公司的證據是:在申請專利之前產品已經被老科學家自己生產出來,并已經推向市場,老科學家非常不理解專利法關于新穎性和“公開”的規定,堅持認為自己生產產品不屬于公開,專利復審委員會裁定專利無效后,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駁回了老科學家的訴訟請求。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看到,專利申請之前就公開,生產出來了產品并推向市場,相關領域技術人員通過簡單的觀察、測量即可獲得該技術方案的話,便已經構成了專利法規定中的“公開”,將喪失新穎性,不具有新穎性的專利是沒辦法獲得專利授權的,即使通過審查被授予了專利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時都可以申請該專利無效,導致專利得不到有效保護,這樣的結果只能是您的專利成為公眾的技術,白白給別人做了嫁衣裳,還有可能行業會被做爛。

產品沒有投入市場之前申請專利,萬一產品在市場上不能得到認可,頂多浪費一些專利申請費用;但是如果沒有在投入市場之前申請專利,產品被市場認可,則面臨的是市場份額被分割,勝利果實被分享,這個蛋糕遠遠大于專利申請費用。

所以在產品開發初期就應著手專利申請工作,試制完成、投放市場之前這段時間為最佳提交申請文件時間。如果投放市場后還要對產品做進一步的改良,通常是指我們所說的二代、三代等系列產品,企業可以以原申請為優先權基礎追加新的專利,提出新的權利請求,這時企業仍然享有"先申請先得"的優勢。

申請專利的類型

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三種。在專利的申請過程中,發明專利需要實質審查,審批時間一般會延長到2到3年,而實用新型專利無需實審,審批時間則會減少到8~10月。專利授權后,發明專利的權利保護年限為20年,而實用新型專利為10年。

因此,在專利的實際操作中,企業可視產品的具體性質來確定申請類型。若產品技術含量不高、又急于占領市場,并且預計只能在市場中短期存在(容易被淘汰或更新),那就以實用新型作為申請類型。否則,產品技術含量高,尤其是屬于基礎專利的,想長期占領市場,那么就適合作為發明專利來申請。

專利檢索避免侵權

在申請專利前,企業需要檢索相關專利文獻,通過仔細分析和比較相關專利,在申請書中突出專利的"新穎性",使專利權限有的放矢,避免產生侵權的麻煩。因為一旦被專利權人告上法庭,企業將會遭受巨大損失。

專利年費的繳納

企業在專利權被授予的當年就要開始繳納年費,以后的年費應當在前一年度期屆滿前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規定繳納,即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或者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通知,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否則專利權將會因此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