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減刑的辦理條件,有發明專利可申請減刑嗎?

根據2016年9月19日第169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獲得發明專利為重大立功表現。
具體條款:
第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第四款(四)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本條本款所指的發明創作或者重大技術革新應當是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并經國家主管部門確認的發明專利,且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一、那重大立功表現是否可以減刑呢?
答案是肯定的,應當減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第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起始時間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以上方可減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有期徒刑減刑的起始時間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一年;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一年六個月。減刑間隔時間不得低于上次減刑減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該法律法規字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二、什么是發明專利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所謂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專利在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及外觀專利三種專利類型中的技術含量及價值是最高的,因此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最長的(保20年,也因為發明專利的研究試驗是最辛苦的,投入也是最高的) 發明是我國專利法保護的對象之一。
發明專利在初步審查階段之后,還有公布階段和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期間將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他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所以發明專利從申請到獲證大概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
三、那犯罪人員如何才能進行發明創造呢?
就監獄進行發明創造并申請專利的流程方面,監獄工作人員表示,犯人如果有發明創造的想法,可以向監獄的工作人員提出申請,監獄方面認可的話就會給予支持,也會配合犯人進行發明創造的需求,犯人有了發明成果之后,監獄方面可以代為聯系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幫助犯人申請專利認證。
四、靠專利減刑的案例
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原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減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間發明4項專利,獲得監獄方面的表揚。
南勇的4項利分別為:足球射門練習裝置、一種便攜式球門、移動終端支撐架、臺式電腦顯示器組合體。4項發明分別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分兩次申請專利認證。
目前南勇申請減刑的專利都是實用新型專利。